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2024年寒假休假(轮休)期间学校采购工作有效有序正常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1月29日前已申报的采购项目,采购与招标中心项目主办人将按照项目进度及时联系承办单位采购项目负责人,按程序组织采招文件编制、会签和开评标等工作。
2. 1月29日以后拟申请采购项目,承办单位应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填报《三峡大学采购项目审批表》,通过附件上传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报经费负责人、承办单位、设备与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按填报说明)签批后流转采购与招标中心审批,按批复方式执行。项目所在单位应按照《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
3.学校及相关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采购与招标中心将及时安排项目主办人对接,确保工作落实执行到位。
二、工作要求:
1.请承办单位采购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系统审批流程及项目进展情况,提醒本部门相关岗位人员参与、配合项目会签或评审等工作。采购与招标中心主办人也会提前通知。
2.若有采购项目出现询问、质疑、投诉等情况,请承办单位采购项目负责人在法定时间内做好配合答疑及投诉处理等工作。
3.项目申报应充分考虑采招工作正常周期和不可预见因素(包括流标、废标等),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工程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60万元及以上),应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请已落实预算的采购项目尽早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提交意向公开材料。
4.采购相关咨询,请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采购与招标中心承诺:寒假休假(轮休)期间采购工作不断线,申报采购项目随到随办,特事特办。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