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3月5日至6日,采购与招标中心联合财务处、审计处、设备与资产管理处,就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属单位货物和服务分散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分批次召开了学校分散采购工作沟通交流会。现就落实会议精神,请各单位配合完成如下工作:
一、统计汇总本单位不适宜线上采购的货物类分散采购项目,填写《不适宜线上采购货物类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并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于2024年3月29日前交采购与招标中心106室(联系人:周澜娇;联系电话:6399001)。
采招中心将就反映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商议后回复解决。
二、各单位若有2023年未结账线下采购项目的,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提交《采购项目审批表》,附件中须上传采购项目情况说明(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及采购发票,由采招中心审批后备案,逾期将不再受理。
请各单位将以上工作内容传达至本单位相关老师。
附件:不适宜线上采购货物类项目汇总表
采购与招标中心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