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三峡大学学海路
2、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4、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5、须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
6、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各1人)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提供岗位证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9、不允许任同一单位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提交法人代表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不在有效期内视为无效,所有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若不加盖,视为不合格。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本招标工程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9日起至2015年6月16日17:00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均可凭在三峡大学缴纳的资料费收据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研究生楼北侧一楼106室)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上午9时,提交地点为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评标1室,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评标1室公开进行。
五、招标文件每套资料费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以上款项交到以下帐号户名:三峡大学;账号: 38120104000001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三峡大学支行。
开标时各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具体有关要求及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联 系 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717—6399445
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