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三峡大学中区学生公寓维修改造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公告如下:
一、提问及回答:
1、提问:招标文件第43页中2.2.2(4)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中:抗议表彰中规定投标人在受到项目所在地(伍家岗区)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得2分,是否对潜在的投标人有明显的倾向性?是否改为投标人在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或防疫指挥部表彰的得2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此评分条款按照鄂政办发【2020】13号文和鄂公管文【2020】9 号文件要求设置,此条款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审因素中“类似项目业绩”评审办法修改为:“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五年内投标人独立(不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任务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上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含施工分包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考核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第四章专项合同条款中第11.1条“本工程招标时调价材料的信息价”修改为:“以2020年5月(下)材料价格信息为准”。
3、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项目评标方式采用远程跨省异地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2020年7 月2日 10 时 00 分)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7室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各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解密工作。
三、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本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时发放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四、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三峡大学
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