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9-2020年度中标供应商履约管理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进一步提高履约质量,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将建立“不诚信供应商名录”。凡发现供应商在合同履约、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经核查属实,给学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皆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录”。情节严重者,将在学校招标信息网站上通报,并参照政府采购规定,禁止其在1至3年内参加学校采购活动。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为确保工作的公平公正,请各单位客观真实填报《供应商不诚信行为反馈表》(附后),并附上有关支撑材料,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综合科。今后,若供应商存在不诚信行为的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陈老师6399001 朱老师6399850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8日
《供应商不诚信行为反馈表》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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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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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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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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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诚信行为(如有,打√) |
事项描述 |
1、评审结果公告后不与学校签订合同; 2、不履约合同; 3、无故延期交货或开工; 4、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 5、未达到合同技术要求; 6、未按合同条款提供售后服务; 7、未按合同提供备品备件; 8、售后服务不及时; 9、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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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盖章):
承办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