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行采购工作检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依据《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三峡大采〔2015〕1号)和《关于2016年采购与招标工作的通知》(三峡大采〔2016〕2号),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对各单位2016年的自行采购活动进行检查,抽选确定以下六家单位接受检查:
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后勤集团、电气与新能源学院、理学院、科技学院。
请上述单位在12月30日前报送3个自行采购项目采购过程资料到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特此通知。
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