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我校将对2021年以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收取或预留的质量保证金进行清理, 请下列清单上的各有关供应商尽快联系承办单位办理退还手续。
专此公告
附件:本次清理的的政府采购项目清单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