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大学采招校字[2017]047号--《宣传部宣传片拍摄服务采购》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就有关具体事项,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没有签订采购合同。2017年10月17日,采购部门收到采购人申请、对该项目善后处理意见,随即与成交商电话联系说明情况,成交商投标代表于2017年10月19日下午到校最终协商,考虑到该项目有关具体事项仍不能达成协议,并且已超出合同签订期限,同意该项目成交结果废止,互不终究责任。
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8年10月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