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顺延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的通知
各协议供应商:
经研究决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协议供应商资格顺延一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已入围三峡大学2016年7月—2017年12月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协议供应商,顺延至2018年度继续有效。
二、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负责对协议供应商的顺延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协议供应商需重新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至我处,凡不按期提交书面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2018年度的协议供应商顺延资格。
三、书面材料的递交:递交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14:30—17:30。递交地点: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宜昌市西陵区大学路8号三峡大学研究生楼北侧办公区)。联系人:刘希良;联系电话:0717-6399445。
四、应递交的资料清单如下(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3. 自有运营车辆情况一览表;
4. 三峡大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协议供应商承诺书;
5. 2018年度三峡大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协议价格。
附件:1. 三峡大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协议供应商承诺书
2. 2018年度三峡大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协议价格
三峡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