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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2020-12-17 08:09  

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湖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鄂财函〔2020〕38号)《三峡大学采购工作规程(2021年版)》(三峡大采〔2020〕1号),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意向。各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指发布采购公告)前30日。

政府采购项目是指:货物、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工程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具体应包括: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三)预算金额;

(四)预计采购时间;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见附件在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承办单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采购项目审批表》申报,附件上传采购意向公开内容,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负责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公开。

单位应充分评估“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导致采购周期增加对学校工作的影响,尽量提前申报采购项目。

附件: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点击下载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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